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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洞庭湖流域沱江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洞庭湖流域沱江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
投资总额:总投资1.75亿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沱江和南茅**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1.3km、生态护岸14.61km、生态沟渠10.53km****泵站1座、补水泵站3座、涵闸5处)、生态隔离带22.43h㎡、人工湿地0.88h㎡、河道垃圾清理、污染底泥清理91.84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7****9656
地址:**南洲东路352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中鉴****公司
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191****2882邮箱:****@qq.com
地址:**高新区中南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11层
四、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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