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家岙地块环境治理复绿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6年2月4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庄家岙地块环境治理复绿工程组织邀请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 1 | **** | 周维 | 60 | ****282.78 |
| 2 | ****公司 | 陆必争 | 60 | ****264.62 |
| 3 | ****公司 | 胡巧燕 | 60 | ****300.95 |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评审时发现:
******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李燕未提供2025年10月到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系统询标逾期未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款的规定视为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第(2)款详细评审内容第⑧点的规定,****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虞铁军的职称证书非园林专业,经系统询标逾期未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款的规定视为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第(2)款详细评审内容第①点的规定,****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公示期限自:2026年2月5日始1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027 联系人:吴迪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676 联系人:王嘉毅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