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6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北-廊坊-霸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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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

电话:****228

通讯地址:**市益津中路120****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万套展架项目

**省**市**市胜芳镇**东路505号

****

****

租赁现有土地及生产车间、库房、办公附属用房总面积3948平方米。购置雕刻机、立铣等设备共计台72(套)。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套展架。

营运期:

(1)废气:

①开料粉尘、铣型粉尘、打孔粉尘、打磨粉尘、油磨粉尘:集气罩+打磨室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6187-2025)表 1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②喷漆、晾干废气:喷漆房密闭+负压收集+水帘柜除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套)+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6187-2025)表 1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③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加强管理。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6187-2025) 表2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①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②水帘柜废水:项目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投加絮凝沉淀药剂和清理底渣,不外排。

(3)噪声:

设备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开料废料、铣型废料、打孔废料、打磨废料、打磨废砂纸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②除尘灰、废布袋、油磨废料

、油磨废砂纸、喷漆房循环水、底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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