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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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 109.79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2-0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2-25
项目负责人: 李千里
联系电话: 022-****2153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022-****2150
账户名称
| ****公司 | 银行账户
110********637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评估机构
| **华夏****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5-05-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1-20 |
评估值(万元)
| 84.24 | 账面价值(万元)
2.48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其它披露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
标的描述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道6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振 | 成立日期
2018-02-13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0113MA06A89KXW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办公室会议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0000MA07D2659X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6-01-2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集团报废固定资产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批复 津水集团投【2026】2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0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2-25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转让价格109.79万元。意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时需按公示的金额将交易保****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本次拟拆除处置资产包含钢架行车等多套大型设备,设备分散环境复杂、行车零散分布各处,为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环保和运输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意向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1.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1.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1.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在**范围内无在施工程;(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范围内无在施工程;(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等加以承诺;(5)中标单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 号文件规定配置,在进场前配置,并在合同中明确。(招标阶段需提供承诺书)1.5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递交到转让方指定邮箱(****@qq.com),经审核通过后,转让方会通知现场看样时间,现场看样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转让方留存。 3、****交易中心进行登记,或办理摘牌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设备项目现状情况及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转让设备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本项目设备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设备品质、使用性能及机器设备完整性不作保证。 4、若在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含)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并同时将剩余交易****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未确认为最终受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 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招投标程序的; (3)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的。 6、项目成交后,本项目转、****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受让方须在拟拆除处置资产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拆除。受让方需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优化后的拆除施工方案,超出5日时间计入总拆除工期。工期自转让方将拟拆除处置资产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及联合施工。 9、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需同时受****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项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25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