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永兴镇人民政府永兴敬老院食材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敬老院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进行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9 10:00:00,更正为:2026-02-10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2-09 10:00:00,更正为:2026-02-10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1.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进行变更,由“据实结算说明为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每月须向采购人报告其月度累积费用,供货金额累计预达到64万元时,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否则供货超过64.584万元的,不予支付超出部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结算,付款方****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变更为“据实结算说明为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每月须向采购人报告其月度累积费用,供货金额累计预达到46万元时,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否则供货超过46.8万元的,不予支付超出部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结算,付款方****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771;联系地址:**市**县桐子林镇**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镇西道路6号

联系方式:倪女士 0812-****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巷14号5栋3单元5楼9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181****8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1****8236

****

2026年02月0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4
信息变更
盐边县永兴镇人民政府永兴敬老院食材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当前信息
2025-12-1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