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基地10千伏配电工程(外线部分)已由 **市大****委员会以渡发改审发〔2025〕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代理业主为**市**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市**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基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由110****电站提供两路供电电源至****基地,第一路在原7005千伏安的基础上增容 2995千伏安,增容后供电容量为10000千伏安,**电缆约2.93千米(其中**电缆排管0.23千米);第二路供电容量为8515千伏安,**电缆约2.93千米(其中**电缆排管0.23千米)。建设内容包括变电设备、材料的购置及安装和电缆井、排管等配套土建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05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市**区****公司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金桥路8号 | 地 址: | **市**区**大道15****中心9-1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冉松 | 项目负责人: | 熊欣 |
| 电 话: | 023-****3888 | 电 话: | 199****302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大****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2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