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包括场地清理平整粉尘、基础开挖粉尘、表土剥离粉尘、渣土堆放粉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粉尘)、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报告书》提出,施工场地、运输道路适时洒水抑尘;遮盖易起尘物料;密闭运输,弃土、弃料,应及时清运,限速行驶;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报告书》提出,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砼养护、基础灌浆、场地冲洗、设备清洗、工具清洗,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以及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寨旱厕,预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置。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汽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设备。 《报告书》提出,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合理规划运输时间、路线,控制运输车辆车速,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即:昼间≤70dB(A)。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报告书》提出,土石方运送至1#弃土场堆存;表土运至1#弃土场分区堆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的清运合法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地表植被的破坏、植物**的损失、生态系统的局部破坏、动物生境的占用及对动物生存环境的扰动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影响。 《报告书》分析,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施工占地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加强植物和动物保护,施工迹地要及时恢复或绿化,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环境空气 《报告书》判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露天采场粉尘、排土场粉尘、道路扬尘、工业场地内堆场及筛分间粉尘、机械设备燃油尾气。 ①露天采场作业扬尘,露天采场在挖掘、放矿、铲装等作业过程会产生扬尘,经洒水降尘后呈无组织排放,露天采场最大排放量为0.545kg/h(4.77t/a)。 ②排土场扬尘,废土石堆放会产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后呈无组织排放,排土场最大排放量为0.213kg/h(1.86t/a)。 ③工业场地粉尘,工业场地矿石及筛下物料堆存、筛分间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后呈无组织排放,工业场地最大排放量为0.112kg/h(0.98t/a)。 ④运输扬尘,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量5.07kg/h(44.42t/a)。 ⑤运输车辆尾气,运输车辆会产生尾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NOx,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书》判定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 《报告书》描述,项目TSP厂界浓度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报告书》描述,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 《报告书》判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 运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露天采场淋滤水、排土场淋滤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地下水埋深较深,矿山开采最低标高高于侵蚀基准面标高,不会产生地下涌水。 《报告书》提出,①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8m3/d,经食堂隔油池(1m3)、化粪池(4m3)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2m3/d,采用“生化处理”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3个工业场地内各设置一个旱厕(化粪池容积3m3),定期清掏做农家肥。②(1-10#露天采场)采场淋滤水分别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③(1#弃土场、1#内排土场、2#内排土场、2#表土堆场)4个排土场淋滤水分别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④3个工业场初期雨水分别各自的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 采场淋滤水产生量及沉淀池设置情况见表8,排土场淋滤水产生量及沉淀池设置情况见表9,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产生量及沉淀池设置情况见表10。 表8 采场淋滤水产生量及沉淀池设置情况 | 露天采场 | 平均日降雨量(m3) | 年降雨量(m3) | 暴雨日降雨量(m3) | 沉淀池容积(m3) | | 1#露天采场 | 81 | 14622 | 1689 | 1700 | | 2#露天采场 | 304 | 54755 | 6325 | 6400 | | 3#露天采场 | 198 | 35682 | 4122 | 2600+1600 | | 5#露天采场 | 101 | 18119 | 2093 | 2100 | | 7#露天采场 | 322 | 58093 | 6711 | 1300+4500+400+700 | | 7-1#露天采场 | 22 | 4053 | 468 | 500 | | 7-2#露天采场 | 14 | 2437 | 282 | 300 | | 7-3#露天采场 | 5 | 848 | 98 | 100 | | 7-5#露天采场 | 8 | 1404 | 162 | 170 | | 8#露天采场 | 89 | 16000 | 1848 | 760+1200 | 表9 排土场淋滤水产生量及沉淀池设置情况 | 排土场 | 平均日降雨量(m3) | 年降雨量(m3) | 暴雨日降雨量(m3) | 沉淀池容积(m3) | | 1#弃土场 | 67 | 12024 | 1389 | 1400 | | 1#内排土场北侧 | 302 | 54463 | 6291 | 6400 | | 1#内排土场南侧 | 61 | 10914 | 1261 | 5200 | | 2#表土堆场 | 4 | 742 | 86 | 90 | | 2#内排土场 | 248 | 44636 | 5156 | 400+5200 | 表10 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产生量及沉淀池设置情况 | 工业场地 | 初期雨水产生量(m3/次) | 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m3) | 年初期雨水产生量(m3) | | 1#工业场地 | 385 | 420 | 4592 | | 2#工业场地 | 296 | 315 | 3532 | | 3#工业场地 | 281 | 294 | 3355 | 《报告书》分析,各场地淋滤水收集池容积按照10年一遇的暴雨收集,收集池能够满足正常情况下20~31天淋滤水收集沉淀的需求,初期雨水收集池按重现期5年,历时60min计算;淋滤水和初期雨水中SS主要为雨水携带的泥沙,易于沉淀,项目设置水池容积能够满足淋滤水停留时间的要求,沉淀处理能有效去除SS,沉淀池处理后淋滤水和初期雨水能同时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淋滤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形式,随着开采的进行,已开采完毕的露天采场进行植被恢复,淋滤水产生量会有所减少,而矿山生产中植被恢复用水、道路防尘洒水、排土场防尘洒水、工业场地防尘洒水用水量依旧较大,故可保证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可行。 3、地下水 《报告书》判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1)水文地质条件 评价区:评价区内出露的地下水类型主要为裂隙水、岩溶水和孔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总体流向由北向南,局部由 NE向SW、由SW向NE径流,以岩溶大泉及管道流的形式向畴阳河排泄,地下水排泄标高为 1100m,排泄量 186.90L/s。畴阳河为该单元区内地下水的最低排泄基准面。评价区内村庄生活饮用水主要为自来水及屋顶收集雨水等,整体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评价区内工业企业主要为新型建材加工企业,周边污染源包括建材加工企业排放的颗粒物,**与产业片区重叠,片区无企业入驻。周边村庄村民生活污水面源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 项目区:**内主要含(隔)水为:第四系(Q)孔隙含水层、泥盆系中统东岗岭组(D2d)岩溶含水层、泥盆系中古木组一段(D1g1)、二段(D2g2)、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P2w)岩溶含水层组成。**地层总体表现为岩层走向北西,向北东倾斜的单斜构造,可溶岩含水层裸露,地表切割较深,地下水位埋藏深,主要含水层地层在**内表现为强透水而不含水。**铝土**是以大气降雨为唯一补给来源,堆积型矿体,矿体出露标高 1583~1220m,残积堆型矿体出露标高1583~1560m,**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为1090m,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形条件利于地下水、地表水的自然排泄,开采范围内无地表水体,与下伏强含水层水力联系较小,矿床充水含水层为富水性弱的粘土层,矿层内基本不含地下水,仅有局部不连续的上层滞水层,水量较少,其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渗透补给,补给条件差,补给量甚微,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矿床疏干引起的地面塌陷和沉降。 项目区包气带防污性能:包气带表层的第四系(Q)松散岩类,项目区包气带防污性能整体为中等。 (2)影响分析 ①露天采场对含水层结构的影响 《报告书》分析,**矿体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堆积物中,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堆积物成分以粘性土为主,矿体自然类型为粘土胶结型铝土矿。含矿层位于地下水水位之上,故矿山开采对**内地下水水位影响小。 ②对水质的影响 排土场收集沉淀池破损导致的排土场淋滤水持续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收集沉淀池持续渗入含水层中运移100d、500d、1000d、1280d后,1#弃土场淋滤水下渗污染物中氨氮在100d时超标距离为8m、500d时超标距离24m、1000d时超标距离40m、1280d超标距离48m;1#弃土场淋滤水下渗污染物中砷在100d时超标距离为3m、500d时超标距离11m、1000d时超标距离21m、1280d超标距离26m。排土场下游范围内没有饮用水源分布,因此,1#弃土场淋滤水下渗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内排土场和表土堆场采取防渗措施后,非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和1#弃土场基本一致,项目实施淋滤水下渗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对泉点的影响 地下水评价范围内主要泉点为**村泉点Q1及下凉水村泉点Q2,Q1泉点出露于泥盆系中统东岗岭组(D2d)岩溶含水层中,位于矿界外东侧,距离5号露天采场最近约500m,Q2泉点出露于泥盆系中古木组(D2g)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中,位于矿界外南侧,距离7号露天采场最近约510m,均无饮用功能,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泉流量随季节变化,本项目的露天采矿并不影响其补给途径及范围,因此露天采矿对其水量影响小,漏失的可能性小。其中Q2与采区之间有山体相隔,采区对其水质影响较小。Q1为区域岩溶水排泄点,采矿等地表扰动会使降雨下渗的水质变浑,但区域地下水整体水位较低,雨水等经过包气带吸附作用,另外本项目雨天避免开采活动,因此采矿活动对Q1影响有限。 (3)分区防渗及监控 《报告书》提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油品库作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各类废水收集池均采用2mmHDPE膜进行防渗,其防渗性能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本项目废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排土场为Ⅰ类场。排土场天然基础层厚度约2m,饱和渗透系数(7.802×10-5~3.870×10-4cm/s)大于1.0×10-5cm/s,不满足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的条件,因此需对排土场底部铺设粘土或人工防渗,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值班室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设置9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背景监测点1#露天采矿工业场地上游监测点SK8,1#内排土场下游跟踪监测点SK1,1#露天采矿工业场地侧向监测点SK2,1#弃土场下游跟踪监测点SK3,2#内排土场下游跟踪监测点SK4,表土堆场东侧监测点SK5,2#露天采矿工业场地下游跟踪监测点SK6,3#露天采矿工业场地下游跟踪监测点SK7,并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土石、生活垃圾及污泥。《报告书》提出如下处置措施: 表11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工序/生产线 | 装置 | 固体废物名称 | 固废代码 | 固废属性 | 产生情况 | 处置措施 | | 核算方法 | 产生量 | 工艺 | 排放量(t/a) | | 露天开采 | 露天采场 | 废土石 | SW07900-099-S07 | I类一般工业固废 | / | 99.69万m3 | 堆放在1#、2#内排土场 | 0 | | 表土 | / | / | / | 40.19万m3 | 2#表土堆场或在1#弃土场分区堆放 | 0 | | 沉淀池 | 污泥 | SW07900-099-S07 | I类一般工业固废 | 产污系数法 | 10.4t/a | 堆放在1#、2#内排土场 | 0 | | 机修间 | 废矿物油 | HW08-900-249-08 | 危险废物 | 类比 | 0.5t/a | 危废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0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SW64 -900-002-S64 | 生活垃圾 | 产污系数法 | 21t/a | 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 0 | | ****处理站 | 污泥 | SW64 -900-002-S64 | 生活垃圾 | 产污系数法 | 0.01t/a | 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 0 | | 矿石预处理 | 工业场地筛分间 | 废土石 | SW07900-099-S07 | I类一般工业固废 | / | 334.23万m3 | 堆放在1#、2#内排土场 | 0 | 5、声环境 《报告书》判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运营期露天采矿主要噪声源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前装机、汽车运输等作业设备,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为:筛分机等,源强70-97dB(A)。矿山为露天剥离开采,采用机械开采法开采,不需要爆破。 工业场地外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冲子村位于2#露天采场(1#内排土场)东南侧128m,高差+21m,**村距离7#露天采场东侧28m,高差+3m。《报告书》提出: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途经声环境敏感目标时禁止笛鸣,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矿山在对2#露天采场在东南边和7#露天采场东侧作业时,尽量选择在昼间进行,矿山拟对采场安全距离的6户**村居民房屋进行搬迁,剩余6户居民在开采时,采场设置2m高施工围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缓矿山开发对**村的影响。《报告书》预测,**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冲子村、**村昼夜间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6、土壤环境 《报告书》判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报告书》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矿石中的粉尘、砷等,污染影响途径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大气沉降: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露天采场、排土场粉尘对周边土壤的影响。本项目粉尘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重金属的含量极低,排土场粉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垂直入渗:①1#弃土场在降雨情况下产生的淋滤水渗漏进入土壤中,土壤中污染物浓度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高。污染物随时间不断向下部迁移扩散,污染物影响深度最深达0.39m,未穿透土壤层。②项目场地土壤为粉质黏土,分布连续稳定,具有很强的隔水作用,有利于阻止污染物向下部运移,且具有良好的吸附性能。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后,可进一步保护项目场地的土壤环境。 地面漫流:淋滤水、各污水处理设施防渗层破损、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层破损等形成地表漫流造成污染物垂直入渗对土壤造成影响,工业场地粉尘沉降影响、雨水漫流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报告书》提出,各场地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场内淋滤水设置收集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绿化。各工业场地均设置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降尘、绿化。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地面漫流对土壤的影响。 《报告书》提出,加强洒水降尘;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淋滤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定期对污染源巡查,建立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和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在1#内排土场西南侧耕地和**东侧耕地分别布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7、生态环境 《报告书》判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矿石露天开采、矿石输送及工业场地等对土地利用、植被和野生动植物、水土流失以及景观造成影响。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矿山开采影响到的植被占用类型以常见的**松、清香木等次生性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评价区内分布的1种珍稀濒危植物椭圆叶石楠,因分布于2号露天采场占地范围内,将会因项目开采,少量的植株个体将会受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椭圆叶石楠移栽至工程占地范围外。另外,在项目施工和开采过程中,将会对占地范围内的**特有植物:滇**以及秤钩风的部分个体造成影响。上述的3种重要物种不属于狭域分布的物种,为当地的广布种,且在此区域外的其他地区均有分布,这3种植物将不会因本项目施工建设而造成种群的大量消失,更不会导致物种的灭绝,因此,本项目措施后,对椭圆叶石楠、滇**以及秤钩风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开采过程中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复垦工程实施后对植被的影响进一步减小。项目建设不会造成物种的灭绝或物种种群数量的急剧下降,运营期对植被及植物**影响较小。 (2)对公益林与天然林的影响 项目征地范围内占用天然林44.57hm2(郁闭度>0.5的天然林有5.47hm2),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30.5554hm2;项目占用天然林、公益林的植被类型是评价区常见且分布广泛的植被类型,项目占地已尽可能地布置在**范围内,**范围周边受基本农田和北侧生态保护红线环绕,项目占地范围选址具有唯一性,项目属于露天开采,开采底标高高于地下水自然排水标高,不会改变原有地下水位,不会导致地下水疏干。项目的运营不会截流天然林、公益林所属山体的水源,也不会改变其地下水位和补给方式,天然林、公益林原有的自然水文条件和生长环境得以完全维持。项目严格办理的林地占用手续要求,对天然林、公益林的影响总体可控,不会对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有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共13种,分别为细脆蛇蜥、三索蛇、褐翅鸦鹃凤头鹰、松雀鹰、普通鵟、黑翅鸢、凤头蜂鹰、蛇雕、红隼、领鸺鹠、斑头鸺鹠、豹猫。无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报告书》描述,黑翅鸢和豹猫受影响程度为中等,主要影响方式为项目建设和开采使得占地范围的动物栖息环境减少,产生的声、光、人为活动对动物觅食和繁殖受到干扰。相较于其他物种,黑翅鸢和豹猫的适宜生境与项目占地区域具有较高的重叠度,项目建设后会对上述物种的适宜生境带来较大的影响,栖息地减少幅度较高。 本项目的矿山建设和矿产**的开采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重要物种生境或觅食地,但项目所在区域原来已有矿山存在及人类的活动,且当地百姓放牧活动及耕作等已经影响了当地野生动物的栖息,评价区的动物对现有影响多已适应,因此,项目建设会占用物种栖息地,但后期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对重点保护动物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并且逐步消除负面影响。 (4)对生态系统组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开采活动主要占用农田、森林与灌丛生态系统,受损的生态系统功能可通过修复得以替代和恢复,对生态系统组成的总体影响很小。 (5)对区域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 项目分区开采,矿山开采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是斑块化、暂时性的,而非全面显现;本项目实施不会对生态功能区造成分割,仅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将采取合理有序的开发,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相对于评价区来说,对其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生态功能的整体退化。 (6)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矿山开采及运营将改变现有的土地现状类型,将其变为工矿仓储用地的采矿用地,但总体上不会改变评价区以林地和耕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对土地利用格局影响不大。 (7)外来物种入侵影响 项目复垦及生态恢复在选择乔、灌、草物种时,以地方乡土树种为主,所引入的绿化物种均为当地常见的绿化树种,以避免外来绿化物种入侵造成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的影响。 (8)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运营产生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矿石露天开采区,以水力侵蚀为主,通过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工程措施并尽早进行植被恢复,水土流失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 (9)对景观的影响 评价区景观由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城镇六类一级拼块组成,评价区景观优势度由灌丛与农田共同主导,两类景观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是斑块化的占用影响,影响程度为轻度;其他类型的占用面积和占用斑块数较小,表现为斑块占用。总体来说,开采面为斑块状,不是整个矿界的大开挖,占用面积小,对自然景观的影响程度综合为轻度,不会改变区域景观的主体功能。 矿山开采会局部改变**范围内的景观类型,但是**范围内分布的景观类型属于区域常见的景观类型,矿山的开采不会导致任何景观类型的根本功能改变,矿山开采对景观的影响是斑块化、暂时性的,而非全面显现,对景观产生的不良影响可接受。经复垦及生态修复后,受损的景观逐渐恢复。 项目5#、8#露天采场位于G246(隧麻线)及G5615(文麻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报告书》提出,开采各平台时,将在拟开采平台东侧设置可移动式防风抑尘网,抑尘网尺寸覆盖平台开采面(长度50~400m,高度10~20m),安装牢固后实施作业。每完成一个平台的开采,抑尘网将随作业面下移而同步移动,确保开采过程中始终形成视觉屏障。同时,平台开采结束后将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逐步修复场地景观。通过上述“动态遮挡+即时复绿”的组合措施,可在开采期间有效阻隔开采作业面的直接裸露,并在最终阶段使采场不在G246与G5615公路直观可视范围内,项目建设对国道和高速公路视觉影响小。 (10)地质灾害影响 矿山应严格按照设计开采,严格控制边坡角,避免发生滑坡或崩塌,危害作业人员及设备。同时在各场地内及外围设置完善的截排水措施,同时加强采场边坡的监测,发现危害,应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加强弃渣管控,制定合理的弃渣堆排、管理制度。 (三)环境风险 《报告书》分析,项目风险物质为柴油、废机油,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Q=0.0044,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不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仅简单分析。 《报告书》分析,主要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排土场溃坝、露天采场滑坡影响下游小范围的植被和土壤。 《报告书》提出,按规范建设采场截、排水沟;加强采区边坡上部危岩体、滑坡体等不良工程地质情况的研究和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油品库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0cm/s。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加强风险物质管理,加强巡检;配备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机率,环境风险可控。 (四)闭矿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建设单位应编制完整的复垦计划,在服务期满后切实实施复垦计划。完成生态修复。 二、相关政策相符性 项目于2025年12月6日取得核准批复。项目与****边境经济**区长冲工业产业片区范围重叠,2026年1月26日,****政府下发会议纪要(第2期),同意**铝土矿先开采完毕后,产业片区再进行建设。项目开采与《****边境经济**区总体规划(2021-2035)》实施、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有关规定不冲突。 二、评估结论 经评估审查,《报告书》已按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及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符合报批条件。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