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玻璃纤维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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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8万吨玻璃纤维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8万吨玻璃纤维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1.1服务地点:****;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并通过公示;

2.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2.2采购范围:为保证环保手续合规,****拟委托具有专业****公司在8万吨玻璃纤维制品加工项目试生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填报及重新申请,****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在试生产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

3.1.3 财务要求:/;

3.1.4 业绩要求:2023年2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环保验收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5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 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采购,供应商可凭**冀中CA 或**冀中 CA 进行项目响应。

**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6660;电子标服务

**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com,服务热线:400-****-3355。

4.3在“****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3690(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4.4采购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西二环北路支行

账 号:990********63324

开户行号:305****10155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开取发票详见附件发票申请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在线投递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谈判解密。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26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河****经济开发区高村村东

联 系 人:韩力伟

电 话:191****055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路11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闫苗苗、王亚宁

电 话:173****0501、189****6547、0311-****6251(财务部)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西二环北路支行

账 号:990********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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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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