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科创大楼、启睿产业园房屋租金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财政厅备案公告。
3、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相关服务。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000元(含税,需开6%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具体交付成果
1、具有专业、完整的房屋租金评估文件(电子版+纸质版)。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核心服务费、人员成本、6%增值税等一切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同时供应商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3、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实地勘察供应商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标书代写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林洋路500号
采购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3-****1367
5、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公司参加投标的,****公司的授权证明);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6)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5)。
(7)财政厅备案公告(加盖公章)
(8)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加盖公章)
(9****协会正式职业会员证书(加盖公章)
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本项目采取现场见面开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前密封送至**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1号楼2206室并登记(只接受现场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时间)标书代写
7、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五、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转账、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在完成相关服务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暂停其在取消其在****及其********公司三年投标资格。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作暂停其在取消其在****及其********公司三年投标资格。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
2、投标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供应商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
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2、支付时间、条件:****公司所有需求材料并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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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