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新港街道 |
| 标的名称 | 新港西路3号二十五层自编2508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 特色 |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电梯房,停车场/位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面议 | ||
| 价格说明 | 租金面议,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50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028-12-31 | ||
| 免租期限 | 面议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3-31)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一、其他费用: 1.水、电费:费用由承租****管理处缴交; 2.管理费:由租****管理处缴交,现收费标准为5元/㎡/月。 二、承租方的资格与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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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出租标的证载权属人为****,出租方**市广百****公司承租了本标,并有权分租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我司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老旧、产权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拒付费用、解除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偿,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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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银行****公司**德政中路支行 开户名称:**市广百****公司 账号:360********00579636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一、其他费用: 1.水、电费:费用由承租****管理处缴交; 2.管理费:由租****管理处缴交,现收费标准为5元/㎡/月。 二、承租方的资格与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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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一、其他费用: 1.水、电费:费用由承租****管理处缴交; 2.管理费:由租****管理处缴交,现收费标准为5元/㎡/月。 二、承租方的资格与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意向方与出租方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须作承诺相关情况以出租方核实的情况为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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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孔先生 | ||
| 联系方式 | ****3830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