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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通过 | 无 |
| 2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3 | ****事务所(特****分所 | 通过 | 无 |
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5日00:00 至2026年2月 9日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响应活动。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持发包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件:公开比选评审结果报告
异议受理部门(发包人): ****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20-****874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集团****公司企管法务部
联系电话:020-****8956
联系地址: **市**区新港东路1238****广场A塔17楼
****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