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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4
| 项目名称 | ****电厂西路、龙驹路等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浩门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8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祁盛德 |
| 联系人 | 刘世生 | 联系电话 | 186****291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20 | 环保投资(万元) | 9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电厂西路、龙驹路、英才路、育才路等4条道路 DN300-DN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5.8 公里,DN400-DN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1.95公里,雨水检查井为120座,污水检查井为55座等配套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沉淀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在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会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因此在施工中应当加强管理,制定文明施工制度,并将施工工地采用挡墙、挡板等方式隔挡,尽量减少污染。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是主要噪声源,应优化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当地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夜间(22:00~6:00)严禁进行混凝土浇筑和使用大型施工机械 | ||
| 承诺:**** 祁盛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祁盛德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