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2026-2027年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2027年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鉴定评审服务机构须严格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省气瓶安全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我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行政许可业务受理情况和办理要求,开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工作,拟定现场鉴定评审计划,落实现场鉴定评审人员,对充装单位的**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和充装工作质量等进行审查(含必要的整改情况确认),并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三、项目期限
两年(根据获证充装单位统计,2026年需完成延续换证鉴定评审的充装单位约20家,2027年约10家,未包括可能申请新办发证和增项的数量)。
四、项目预算
按实际发生业务结算,每宗鉴定评审费用不得超过1.6万元,包含开展及为开展每宗评审所需的其他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误餐、交通和住宿费用等)。同一充装单位充装地址位于公路两旁的充装站申请鉴定评审,按一个项目计算鉴定评审费用。
五、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设备、文件资料保存设施等工作条件;
(二)参加本项评审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四)具备开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
(****政府委托实施同类项目经验者优先。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鉴定评审费用报价。鉴定评审费用按每宗鉴定评审单价方式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具体鉴定评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基本情况表中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邮寄至我局许可注册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单位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如有疑问,可与我局许可注册科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577。
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3-****215。
地址:**市******服务中心一楼9号窗。
电子邮箱:qysjj_xkk@gdqy.****.cn
附件: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