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平面图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新增非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充电位布局。相关修改符合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4日(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ns/
(二)实地公示
地址:学苑大道以北规划科研路以西项目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区深南大道10138号****建筑设计科,邮编518000;收件人:梁工;联系电话:0755-****8439;并在信封上注明“****集团****学校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jzsj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集团****学校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集团****学校项目修改后总平面图
****
2026年2月3日
(联系人:梁工,电话:0755-****8439、0755-****8454,传真:0755-****8454)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