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3月-2027年2月******服务中心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4)其他: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修改为“(4)其他: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②供应商须近三年无行政处罚,**省信用评级C级及以上”。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管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055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管委会一楼
联系方式:173****57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73****5784
各供应商:
2026年3月-2027年2月******服务中心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3月-2027年2月******服务中心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万元
最高限价:6.2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服务中心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服务,具体详见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总局网站、****法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加急标书代写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询价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询价资料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9:30至2026年2月10日9:30(**时间)。
地点:****开发区****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qmkt.****.com/)
四、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开发区****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qmkt.****.com/)
五、报价文件组成
①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③询价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
六、服务内容
1.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采购人需求对******服务中心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服务,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连续性,并提供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比对监测报告。
2.比对内容清单
| 系统类别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水质自动分析仪 |
总磷在线监测仪 |
DEK-1003-0787 |
1 |
| COD在线监测仪 |
DEK-1001-1337 |
1 |
|
| 氨氮在线监测仪 |
DEK-1002-1372 |
1 |
|
| 总氮在线监测仪 |
DEK-1004-0626 |
1 |
|
| 总铜在线监测仪 |
DEK-1005-0037 |
1 |
|
| 总镍在线监测仪 |
DEK-1006-0070 |
1 |
|
| PH在线监测仪 |
LDPF6000W |
1 |
|
| 总排口明渠流量计 |
WL-1A1 |
1 |
|
| 镍排口电磁流量计 |
LD-Y-P-0040 |
1 |
|
| 季度比对 |
6台在线监测仪+PH+明渠流量计 |
||
| 量值溯源 |
总排口明渠流量计 |
1 |
|
| 镍排口电磁流量计 |
1 |
3.比对频次:1次/季度,量值溯源为1次/年。
4.验收要求:完成比对监测且合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
4.项目地点:**市**县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采购代理服务费用: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7.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工具费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本项目成交金额即为合同金额,成交后不可更改,具体付款方式在合同里约定。
8.询价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为线上询价,供应商按要求线上递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参与投标视同认可公告内采购需求;
②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所投标段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将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终排名第一即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③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④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4922、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⑤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⑥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9.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询价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59)提出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管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055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管委会一楼
联系方式:173****57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73****5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