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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 |||
| **** | |||
| 二、项目名称 | |||
| 中物院XX载体销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 |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601号 | ||
| 中标(成交)金额 | ①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附件收费标准中第11项的计费标准的 53.00% 计取(含驻现场费用); 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附件收费标准中第9项的计费标准的 53.00% 计取(含基本费和审核效益费); ③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上部分结算审核效益费取费率按 3.00%计取;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含5%)的效益费包含在结算审核基本费中,不再另行计取;审增部分及核减率在5%以上的超过部分效益费由编制报审的承包单位支付,结算审核效益费取费率不超3%。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 名称: 中物院XX载体销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1.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配合采购人完成中物院涉密载体销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以及按规定完成的上级主管部门审计之日止(其中采购人提出相关节点服务要求时,供应商应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无要求的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建筑工程)》(CECA/GC10-2014)执行)完成); 2.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期限为供应商在收到完整合法的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后30天(包含结算争议的处理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后止。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
| 王智、王英、邓先斌(采购人代表) |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以成交金额为基准,参照国家原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70%收取,由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1006.51元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方式:询比;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88.93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绵山路64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方健 电话:0816-****97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 | ||
| 地址 | ******中心C座/**省**市**区五里堆路49号海天名苑物业大楼2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春燕、刘斌 电话:0816-****882、152****9202 电子邮件:****@gt.cn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春燕 | ||
| 电话 | 0816-****882 | ||
| 十、附件 | |||
| 附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