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低氮燃气锅炉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办事处黄河**段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办事处黄河**段(****院内),拟投资40万元,在****院内建设低氮燃气锅炉项目。项目概况:****现有项目生产所需蒸****公司提供,****公司停产,为满足项目生产需要,现在原厂址新增1台4t/h低氮燃气锅炉,位于厂区东北角,为现有项目生产提供蒸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本项目锅炉为低氮锅炉)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绩效标准要求。 2、废水 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加装环保设施运行间等降噪措施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树脂,收集后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由原料商定期回收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6年2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