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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深福保大厦3楼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 |
| 面积/数量 | 1306.8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2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72元/平方米/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3.承租人需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4.承租人需与出租方签订《**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严格履行,****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5.出租物业用途仅限于公告信息所示,承租人不得改变其用途。 6.承租人需承担一切非出租方造成的安全管理责任。 7.如因出租方对此物业进行改造或拆除,出租方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人须无条件与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在限期内迁离租赁房屋,并不得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索赔。 8.承租人须放弃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9.承租人应按出租方移交时现状接收物业,本项目承租人允许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10.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施,如果出租方不需要承租人全部拆除并恢复承租前状态的,承租人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方处置。 11.承租人应按出租方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不得另行要求出租方对物业现状进行清理、整改或装修。若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需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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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集团****公司 开户行: ****银行****支行 账 号: 410********052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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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2.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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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88,190.72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2月11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刘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510;0755-****0738;0755-****236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集团****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现场踏勘联系人:康小姐,联系方式:0755-****0121。 2.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合同期最后2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3.租金月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5%;租金计算标准以不含税单价作为计算基准,合同期内含税单价根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4.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等以物业管理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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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