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都市智能****公司与****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 转直接采购公示
**京东都市智能****公司与****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京东都市智能****公司与****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直接采购公示
**京东都市智能****公司与****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京东都市智能****公司与****公司******关于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物业租赁项目采购人为****公司****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物业租赁作为片区店使用。租赁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30年11月30日。租金支付:租赁期内每月以转帐方式支付。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创业承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电信粤[2025]535号)总体要求,全市稳妥推进员工创业承包有序退出,在此前提下,要求片区店回归责任制经营。考虑到位于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物业片区店本是按渠道规划“一区一店”布局建立,扎根属地经营多年,已形成对客户的感知,对市场有一定影响力,同时满足了员工属地办公的需求,有持续运营的必要性。同时基于契约精神,考虑相关合同违规风险,为了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经上会决议《片区回归责任制后片区店承接方案》(SZYDJCDB[2025]03286号):以公司名义签订三方合同,“变更”原片区合同主体,由电信方直接承租凤岗镇凤岗镇雁田京东路1号41号楼101、102室物业,作为凤岗营服**政商片区片区店继续运营。故该项目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如下:
1、**政商区:**京东都市智能****公司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9日24时00分,共3天(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袁锦托
电话:133****7129
邮箱:****@189.cn
地址:**市凤岗镇碧新路1号
邮编:52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日期: 2026年2月4日
二、直接采购原因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9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袁锦托,133****712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