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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格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我局拟开展2026年度化妆品专项抽检,现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2026年专项抽检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化妆品专项抽检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年市级“两品一械”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计划抽检化妆品21批次,涵盖防晒类、染发类、洗发护发及清洁沐浴类、普通护肤类、儿童类、彩妆类、祛斑美白类、面膜类等重点品种,具体抽检项目详见附件。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需按我局抽检计划均衡推进任务,按时完成全部抽检工作及结果报送。
5.服务范围:****药店、零售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商超、小商店等经营主体,需按要求完成抽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全流程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1.项目内容(任务数量、抽样品种)详见附件。
2.项目任务不得分包。
3.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项目报价
1.针对项目附件所列品种和检测项目分别报价。
2.不同品种的相同检验项目在任务项目报价表中保持一致。
3.报价需含所提供服务、采样、购样、运费、保险、检验、数据处理、售后、税和交付后约定服务期内免费服务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各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报价无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5.报价中有串标行为的,或价格可能影响检验质量的,我局将不再委托检验任务。
四、参与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含食品检验检测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料报送
1.报价文件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注明“****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及报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2.提交方式:以现场送达或顺丰快递方式提交,不接受电子文件或其他快递邮寄,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材料不全的文件不予受理。
3.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7:00(**时间),以文件签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提交地址:**市**路12号****309室,收件人:马超,联系电话:0977-****231。
六、评标与定标标书代写
1.****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报价人进入评标环节。标书代写
2.评标方法:在符合项目需求、资质要求及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单位,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视为无效报价。标书代写
3.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成交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七、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及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抽样、检验工作,确保抽样公正、检验准确,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按时完成抽检任务,检验报告需规范编制,及时将抽检数据准确****总局食品抽检监测系统省级平台,按要求提交抽检结果汇总报告及分析评估报告。
3.配合我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风险交流及复检工作,****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
4.妥善保存抽检样品及检验原始记录,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配合我局及上级部门的核查工作。
八、经费结算
项目完成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我局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
九、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造假、串通报价等行为,立即取消报价资格,列入我局不予**单位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2.我局有权根据实际监管需求调整抽检批次及品种,成交单位需无条件配合,费用按实际完成批次结算。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报价人参与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附件:2026年**市化妆品专项抽检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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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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