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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3MACYQT6J4E | 建设单位法人:冯文进 |
| 姜珂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西咸新区秦汉** |
| **省西咸新区秦汉**周陵街办****工业园1栋201室 |
| **众拓科达精密****公司 模具、塑料零件加工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西咸新区秦汉** 周陵街办****工业园 1 栋 201 室 |
| 经度:108.****769 纬度: 34.****8028 | ****机关:**省西咸新区秦汉新****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0 |
| 西咸秦汉审准〔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3MACYQT6J4E001X |
| 2025-0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众拓科达精密****公司 |
| ****1103MACYQT6J4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鑫****公司 |
| ****1105MACFPRJP8B | 验收监测单位:**华海****公司 |
| ****1104MAD66TAF4D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5-10-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5 |
| 2026-0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574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产品:120万件(157t)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产品:48万件(157t) |
| 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只布置8条注塑生产线,内置8台注塑机用于注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20 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 120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800 平方米,主要购置 8台注塑机,建设多条注塑生产线,年生产塑料产品48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除尘机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办公楼,排入园区化粪池。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制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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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非甲烷总烃2025.****.10平均值1.38mg/m3、2025.****.11平均值1.05mg/m3 |
| 1 |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 |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Leq值范围55-58dB(A |
| 1 |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除尘器集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油、废活性炭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满足环评及相关环保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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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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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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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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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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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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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