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4%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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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环投****公司2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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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环投****公司24%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0.000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2-0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3-10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廖经理/023-****3649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环投****公司24%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环投****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市辖区>**区
法定代表人 王**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12MA5U7NA91Q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危险废物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土壤修复;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市****集团有限公司 38% -
2 ******公司 27% -
3 **** 24% -
4 富勤****公司 11%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87.43 万元 -548.28万元 -528.2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62.48万元 1249.17万元 213.31 万元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5-04-30 0万元 -94.85万元 -94.5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03.33万元 1569.85万元 333.4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铂码房地产****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0-09
评估基准日 2025-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分所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转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于2026年1月29日函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截至2026年2月3日,尚未收到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回复。 二、据资产评估报告载: 1、截至2025年4月30日,****银行存款余额595,633.83元,冻结金额41,550,461.02元。****银行****公司**北部新区支行(账户:831********000298)被冻结,被冻结金额为593,168.82元;****公司****广场支行(账户:108****59199)被冻结,被冻结金额为17,131,634.76元;****银行****公司**中华坊支行(账户:310********008171)被冻结,被冻结金额为12,029,552.18元;****银行****公司**支行(账户:010********000153)被冻结,被冻结金额为11,796,105.26元。本次评估按审计后账面值进行列示。 2、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应收****集团有限公司货款6,345,470.00元,为暂估“****公司(部分原址场地内废弃物安全处置项目”和“**工业园危废处置项目”货款。截至评估报告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两个项目与**工业结算资料,无法确认该项目实际履约进度情况,本次评估对上述事项涉及的往来款项按审计后的账面值进行列示。 3、2024年12月,****公司****工厂原址废弃处置项目不含税收入16,251,130.37元,其中暂估增量部分收入4,930,375.66元,暂估增量部分成本3,469,065.00元。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无法提供“****公司(部分原址场地内废弃物安全处置项目”相关结算资料,无法确认该项目增量情况。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4、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宏久昌****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公司**框架协议》,成立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股67%,需投资4020万元,****公司持股33%,需投资1980万元。截止2025年4月30日,****公司未实际进行出资,****公司成立****公司董事会审议。自2023年2月2日起,****公司印章****公司占有和管理,****公司承诺:①占用、管理印章期间,****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对外开展《****公司**框架协议》目的外的**事宜等,否则,引起的全部债务****公司承诺承担;②****公司****公司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前产生的全部费****公司全部自行承担,****公司成本;③****公司的任何违约或者违规行为****公司****公司受到损失的,****公司有权随****公司追偿,****公司为实现上述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委托担保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合理实现债权的费****公司承担;④担保人对承诺人本承诺函载明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3 年;⑤因为本承诺产生的纠纷,双方****公司所在地诉讼解决。****公司经营活动均由合****公司管控,本次评估无法获取评估所需相关资料。****公司成立的时候未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未对其进行实际出资,也未将其纳入账面核算。****公司第二十次股东会议决定,****公司,****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公司相关或有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5、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共计2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合计4,181,077.00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共计9件,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合计28,352,001.33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6、被评估单位于2025年5月1日起,大部分员工停工待岗,近三年企业经营利润均为负且存在大量诉讼、仲裁等财务和经营方面的异常情况,企业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其他事项请投资人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备查资料。 三、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5年04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00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海尔路176号(美全22世纪B塔第23层)
法定代表人 潘富宏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5********470140F
经营规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集团****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廖经理 联系电话 023-****3649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标书代写转让方1.9 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_r4844v.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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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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