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贾**、姜娟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初审结果的公示
近期,****大学贾**,**市**区江云茗院姜娟按照程序向我局提交了《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核,贾**、姜娟符合《**市市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反映。
联系电话:0856-****629
****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