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49号
**市****:
你单位报来《****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6〕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公共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住房环境问题,改变市容市貌,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实现城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满足群众期盼,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可以带动稳定的投资,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激发居民的消费潜力,带动消费升级。
三、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涉及七个小区共4529户保障性租赁房,总建筑面积218543平方米。其中**民生**共4栋楼,共732户,总建筑面积31397.58平方米。**民生**共8栋楼,共1234户,总建筑面积58038.66平方米。民安佳苑小区共26栋楼,共2010户,总建筑面积99702.73平方米。**市场**小区共三栋楼,共310户,总建筑面积16146.45平方米。恒享公寓楼1栋,共137户,总建筑面积7418.37平方米。巴塞名典共3栋楼,共44户,总建筑面积1917.19平方米。园艺新村共7栋楼,共44户,总建筑面积2984.7平方米。水韵名都1栋楼,共18户,总建筑面积为937.32平方米。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2月—2027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2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5619.14万元,其他费371.35万元,预备费299.51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