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商铺招租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件1成交人名称:****
租赁期限:3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南珠高铁南玉段**北站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于2024年12月30日开通运营,旅客候车目前仅在高架候车厅候车。本次招租项目为**北站高架候车厅旅客服务1区、2区、3区、6****商铺,共分为3个包件:
包件1:1-4铺、2-2商铺,面积合计35㎡,其中1-4铺(15㎡)为便利店业态,2-2铺(20㎡****便利店业态。
包件2:旅客服务3区,面积95㎡,中式餐饮类业态。
包件3:旅客服务6区,面积95㎡,中式餐饮类业态。
1、出租用途:零售、餐饮。
2、租赁底价、期限及业态要求
包件1租赁费底价266元/㎡/月,租赁期租金不递增;租赁期限3年(含1个月免租期),出租用途:(无上下水条件)零售、熟食、轻餐饮、特产、文化品牌展示等无明火、不产生油污、油烟、异常气味业态,其中2-2****便利店业态。
包件2租赁费底价168元/㎡/月,租赁期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租赁期限5年(含1个月免租期),出租用途:中式餐饮业态,****餐厅、粉面馆、风味小吃、咖啡奶茶等。
包件3租赁费底价168元/㎡/月,租赁期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租赁期限5年(含1个月免租期),出租用途:中式餐饮业态,****餐厅、粉面馆、风味小吃、咖啡奶茶等。
3、商铺内不允许摆放共享充电宝、共享按摩椅等设备,不得在租赁区域或公共区域发布任何广告。
4、租金收缴方式
实际租金按成交价乘以招租面积计算。按照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季度缴纳,成交人经营产生的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随租金缴纳。成交人不能以实际面积和招商面积有出入或周围环境影响为由要求减少中商租金。
5、履约保证金:最后一年年租金的25%,签订合同后5日内缴纳。
6、包件1属于整体打包出租,不允许成交人退租任意一个铺面(招商人无法提供使用的情况除外,退租任意一个铺面视为成交人违约)。
7、未经招商人同意,成交人不得转租,不得增加经营范围、经营项目。
8、部分****集团、上级单位政策调整、施工进度等因素无法交付或延迟交付的情况,具体商铺及面积以招商人实际交付为准,成交人不得因此为由要求退租。
五、包件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年总租金为基准,按“****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标准收取,招商人应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为¥4924.5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商人:****
地址:****市**区人民东路267****银行办公大楼14层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71-****015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6号五洲国际D****商铺3楼312室
联系人:谢继中
联系电话:0771-****625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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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