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定屠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生猪20万头、菜牛1.2万头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宁波-余姚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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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屠宰生猪20万头、菜牛1.2万头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2026-02-05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屠宰生猪20万头、菜牛1.2万头屠宰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

地理坐标:121°8′42.255″,30°6′14.698″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11335万元

行业类别:C1351牲畜屠宰

主要建设内容:为更好的保障肉制品加工安全,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拟投资11335万元,建设年屠宰生猪20万头、菜牛1.2万头生产线,占地面积约46000m2,**建筑面积23934.37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将为**市及周边市民“菜篮子”提供安全可靠的新鲜猪肉、牛肉,进而保障公共卫生的安全,推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周围环境状况等,经现场踏勘和调查,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大气环境主要保****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内的村庄、社区、学校等,厂界四周最近保护目标为东侧120m北郊村徐胡、东南侧320m的北郊村谢家、南侧550m的北郊村横江、西南侧约5m的新桥村池里头、西侧365m的新桥村桃字地、西北侧380m的西郑巷村**头、北侧170m的西郑巷村柯巷。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企业边界外200m范围内的村庄,主要为东侧120m北郊村徐胡、西南侧约5m的新桥村池里头、北侧170m的西郑巷村柯巷。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

废气主要为生猪待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菜牛待宰车间、菜牛****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猪待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菜牛待宰车间、菜牛****处理站产的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同时,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各污染源各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较小,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因此,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本项目废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处理站预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三级标准以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企业废水最终经**市小曹娥****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因此,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经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生产时各厂界的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各类一般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各类危废采取专用容器或防渗包装袋收集,全部进入危废库分区存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废进行转移处理,并实施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废的抛洒、散落或不规范处置,避免危废流失对地下水、大气环境造成危害。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行期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5、土壤、地下水

企业按要求落实有效的废气、废水、固废的收集与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落实厂区分区防渗,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发生。因此,在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根据本项目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物料的有毒性和可燃性,具有潜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引起的环境风险事故。企业应从生产、贮运、危险废物暂存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企业在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情况见表4-1。

表4-1 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汇总表

类别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

污染物

生猪待宰车间废气、生猪屠宰废气

H2S、NH3、臭气浓度

加强生猪待宰车间的封闭性,待宰间粪便日产日清,待宰车间通过车间内设置喷淋系统,定时喷水除臭,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生猪屠宰车间、采用全封闭厂房,生猪废水收集池采用加盖封闭,上述区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次氯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

菜牛菜牛待宰车间废气、屠宰废气

H2S、NH3、臭气浓度

菜牛待宰车间加强封闭性,待宰间粪便日产日清,待宰间通过车间内设置喷淋系统,定时喷水除臭,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菜牛屠宰车间采用全封闭厂房,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次氯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

污水处理站废气

H2S、NH3、臭气浓度

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封闭,投放除臭剂,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二级喷淋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DA003)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

燃气锅炉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采用低氮燃烧,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NH3-N、SS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三级标准以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生产废水(屠宰废水、牲畜运送车辆、车间洗废水、废气气处理喷淋水、初期雨水)

CODCr、NH3-N、SS、总磷、总氮、BOD5、动植物油

****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400m3/d,处理工艺采用“格栅前处理+调节+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消毒+絮凝沉淀+过滤+压滤”工艺,****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DW001)

生产设备

连续等效A声级

1、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振措施;

2、生猪屠宰**两幢厂房,南侧厂房(1#厂房)内1F设置屠宰线,按照工艺流程由西向东布置机修间、待宰间、屠宰间及发货间。北侧厂房用于仓库及发货;

3、北侧厂房(2#厂房)内中间部分单独封闭作为生猪待宰车间,西侧部分为检验检疫室;

4、屠宰车间及待宰车间均设置双层不可开启式隔声窗,并安装送风系统。

5、厂区内西南侧原有厂房(员工宿舍等)具有一定的隔声效果,同时西南侧围墙加高至1层车间的高度,作为隔声措施。

6、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

固体

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检疫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病死牲畜、不合格肉品暂存于冷库,定期委托****无害化处置;不可食用内脏、碎肉、废油脂等交由宁****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肠道内容物、牲畜粪便日产日清,用****处理站处理,最终经压滤后定期作为有机肥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处置后作为肥料委托专门机构综合利用;猪毛、蹄壳外售物资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年屠宰生猪20万头、菜牛1.2万头屠宰场项目位于**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原有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评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加强对各类污染物的收集、处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该场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实施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

联系人:谢工

电话:139****551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丰庆路498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1****9454

(3)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782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前,由环评审批部门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在公示期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向主管单位反映,同时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简要本。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2月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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