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2026****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生态环境治理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4.68万元,其中养护人工费220元/工日、垃圾清运处理费260元/车。
5、采购内容及规格:2026****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生态环境治理养护项目,工作内容:(1****水库沿岸、入库河道口杂草,打捞水花生、水葫芦、菱角藤等水草;(2)杂草垃圾清运并进行处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实际时间根据上级要求时间节点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箱(邮箱号:****@qq.com)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水库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39****59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通合伙)
地址:**市**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5-****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