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6-01-30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开公示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 ****服务中心项目(调整)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信息网。
二、****中心城乡规划公示栏。
三、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期自信息公开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达****,且在法定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满无异议, 我局将依法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通讯地址:米**攀莲镇同和路12号(****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确权股)
联系人:牛鑫波、杨学英
联系电话:0812- ****451
****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