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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
发来《****委员会关于审批漓江市区段及其支流排污口错混接溯源排查项目实施方案及概算的函》(市城管委函〔2025〕217号)收悉。根据《**市区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应急抢险治理措施》及市委、****政府批示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控制污染源、提升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同意实施漓江市区段及其支流排污口错混接溯源排查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漓**流市区段、**区甲山溪沿线、**区乌金河沿线、**区南湾河沿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为溯源排查老旧管网51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针对漓江17个入河直排口进行溯源排查,共排查460公里;
(二)整治市区漓江及其支流矮山塘、解西片区(**路、乐泰小区、**路、乐群路等)排污口,溯源排查约7公里;
(三)整治甲山溪(**路、中隐路、红岭路)、乌金河(**路、**北路)沿线排污口,溯源排查约51公里。
五、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及节能措施。
六、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88.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43.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71.77万元,预备费为73.2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请按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工程概算汇总表
****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