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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温****公司/**市科****公司向我局申请对温****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市科****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经审查,温****公司(07-45-1地块)有关技术指标为建设用地面积8844.13㎡(13.266亩);总建筑面积28737.2㎡;其中生产车间面积25440.1㎡:生产车间25248.2㎡,消防水泵房70.0㎡,设备机房81.5㎡,生活水泵房40.4㎡;宿舍楼3297.1㎡;容积率3.25,建筑密度35.43%,机动车停车位126个(其中45个车位为07-45-2地块所需),非机动车停车位237个。
**市科****公司(07-45-2地块)有关技术指标为建设用地面积3820.99㎡(5.73亩);总建筑面积19012.2㎡;其中生产车间面积16771.7㎡:生产车间16704.1㎡,消防水泵房40.9㎡,生活水泵房26.7㎡;宿舍楼2240.5㎡;容积率4.98,建筑密度52.56%,机动车停车位10个(剩余45个车位设置于07-45-1地块),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详见附图),现予以公示。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5169
联系单位:****(塘下大道与实验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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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