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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现将**省2026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管理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省**市**路1018号********管理处
邮政编码:650224
信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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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