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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级评审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大别山盆景制作技艺”的保护单位进行变更,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止。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联系地址:****中心6号楼418室
联系电话:0564-****160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变更情况表
****
2026年2月5日
**市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变更情况表
| 序号 |
代表性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申报地区 |
原保护单位名称 |
评审意见 |
| 1 |
大别山盆景制作技艺 |
传统美术 |
**市**区 |
****协会 |
取消原保护单位资格,****文化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