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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1MABMQFNP0Y | 建设单位法人:高伟刚 |
| 范文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苦水镇苦水街村三社101室 |
| ****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红城镇下河村西侧8km处光伏厂区内 |
| 经度:103.29707 纬度: 36.3459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7 |
| 兰环核审〔2025〕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26 |
| 2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1MABMQFNP0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泽****公司 |
| ****0102MABNEF4P5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71WF4F42 | 竣工时间:2025-12-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升压站1座,安装1台容量为120MWA的主变,建设110kV出线间隔1回。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升压站1座,安装1台容量为120MWA的主变,建设110kV出线间隔1回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 配电装置接收电能,经主变压器降压后,输送至主控室调控,最终并入 35kV 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 配电装置接收电能,经主变压器降压后,输送至主控室调控,最终并入 35kV 电网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设置挡风墙、物料库存或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依托光伏场区施工场地设置的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光伏场区施工场地设置的环保厕所收集,定期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环保厕所进行处理,恢复迹地。 3、声环境:施工单位尽量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且低噪音的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尽量优化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位置;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废旧****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陆生生态:加强人员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植被保护,禁止破坏植被的行为;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大风及暴雨天气施工;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迹地恢复,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油烟净化器。 2、地表水环境:经5m3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集污池,定****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事故油池进行防渗 4、声环境:主变压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主变压器,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做好变压器基础减震措施。 5、固体废物:检修废油、废油抹布、废铅蓄电池贮存在危废暂存间(91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事故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陆生生态:跟进施工期生态措施实施效果,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整治等措施恢复原地貌,针对占用林地部分结**土保持监理检测报告,重点检验植被恢复情况。 运行期检修车辆需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压占破坏植被。运营期设备检修和维护期间,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7、电磁环境:①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③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等以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8、环境监测:组织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分析、整理监测结果,积累监测数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经调查,施工过程中,已施工区域的车辆及机械行驶速度较低,施工单位车辆按规定的行驶路线,施工单位定期采取了洒水措施,对开挖的土方进行了苫盖。针对运输车辆行驶的临时道路,采取了洒水措施,因此产生的扬尘量较少。设备安装过程中,厂区内地面已进行硬化,无扬尘产生。 2、地表水环境:经调查,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储存,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拉运沤肥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下层沉淀物由施工单位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未随意丢弃。周边无地表径流,项目区地下水埋深较大,施工过程中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施工泥水未造成外溢,故升压站施工废污水对当地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根据调查,施工期的场地平整、挖填土方、钢结构及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中,主要噪声源电锯及交通运输噪声等,运行时会产生较高的噪声。经过现场踏勘,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挡及架设临时声屏障,确保施工作业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阻隔衰减。施工选择在白天进行,夜晚未施工。 4、固体废物:根据调查,①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苦水镇生活垃圾收集点;②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外售,不可利用的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陆生生态:根据调查,施工单位已加强人员教育,加强植被保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范围,未新增临时占地,未在大风及暴雨天气施工,已清理施工现场,迹地恢复,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区80m3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5.5m3事故油坑和30m3事故油池,91m2危险废物贮存库满足防渗及相关要求。 4、声环境:主变压器已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配备低噪加装隔声罩,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保养。根据监测结果可知,110kV升压站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检修废油、废油抹布、废铅蓄电池贮存在危废暂存间(91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暂未产生。综合楼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苦水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危废暂存间内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参照GB 18597执行。 6、陆生生态:跟进施工期生态措施实施效果,及时对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运行期检修车辆已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未压占破坏植被,同时已加强对职工的动植物保护教育,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7、电磁环境:已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加强巡检;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已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电磁环境验收阶段110kV升压站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分别满足满足4000V/m、100μT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磁场控制限值的要求。项目正式运营后,将定期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8、环境监测:已组织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分析、整理监测结果,积累监测数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竣工后应及时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工作即为本项目竣工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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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隔声 | 110kV升压站四周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 39dB(A)~47dB(A)之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在 38dB(A)~46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苦水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更换的蓄电池及检修废油暂存于升压站已建的危废暂存间(91m2),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主变下已建1座5.5m3事故油坑及1座30m3的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油,收集的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苦水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更换的蓄电池及检修废油暂存于升压站已建的危废暂存间(91m2),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主变下已建1座5.5m3事故油坑及1座30m3的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油,收集的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 1 | 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对场地进行土地平整,同时将施工场地和集电线路临时占地恢复至原有植被形态。 | 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对场地进行土地平整,同时将施工场地和集电线路临时占地恢复至原有植被形态。 |
| 1 | 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55m3,事故状态下收集的废变压器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以及箱变下围堰内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治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30m3,事故状态下收集的废变压器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以及箱变下围堰内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治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 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依托光伏场施工期设置在110kV升压站西侧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7700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依托光伏场施工期设置在110kV升压站西侧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77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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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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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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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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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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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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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