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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1MABXAPLF67 | 建设单位法人:尹霞 |
| 尹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沂** |
| **省**市沂**界湖街道西外环路以东、樱花路以北001号 |
| ****年产5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沂** 界湖街道西外环路以东、樱花路以北001号 |
| 经度:118.43654 纬度: 35.52543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0 |
| 沂行审投资许字〔2025〕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1MABXAPLF67001X |
| 2025-12-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1MABXAPLF6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1MABXAPLF6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600908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project/522.html |
| 该项目属于**项目,厂址位于沂**界湖街道西外环路以东、樱花路以北001号。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项目,厂址位于沂**界湖街道西外环路以东、樱花路以北001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E原生颗粒→拌料→吹塑→印刷→制袋→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PE原生颗粒→拌料→吹塑→印刷→制袋→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吹塑、印刷和制袋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管道引入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加固等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声级。(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回收站;废熔块、废滤网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墨桶、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吹塑、印刷和制袋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管道引入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加固等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声级。(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回收站;废熔块、废滤网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墨桶、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0.014t/a、0.24t/a。(2****公司环保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治理措施,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并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4)你公司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5)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7)你单位自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办事处环保办公室,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8)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占地约30m2,主要用于生产办公。 危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内部。生产设备:东西方向并列分布。排气筒:位于生产车间北侧。(9)制袋封口机5台。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0.0096t/a、0.0144t/a。经检测,污染物排放未超过文件中规定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2)公司建立了环保工作制度,委托检测机构开展了环境监测;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本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治理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并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正式投入生产。(4)本公司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登记编号:****1321MABXAPLF67001X。(5)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5年2月20日得到批准,本项目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无需重新上报审核。(7)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已报****办事处环保办公室,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8)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外部西侧,占地约12m2,主要用于生产办公。 危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外部东侧。生产设备:搅拌罐、吹塑机交错排列,制袋封口机位于西北部。排气筒:位于生产车间南侧。(9)制袋封口机7台。 |
| 平面布置部分调整,制袋封口机5用2备,不影响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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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96 | 0.014 | 0 | 0 | 0.01 | 0.01 | / |
| 0 | 0.0144 | 0.24 | 0 | 0 | 0.014 | 0.014 | / |
| 1 | 化粪池 | 无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 无需检测 |
| 1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油烟颗粒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II时段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3中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 | 本项目吹塑、印刷、制袋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吹塑、印刷、制袋工序废气中颗粒物、VOCs、臭气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1mg/m3、3.59mg/m3、354无量纲,颗粒物、VOCs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05kg/h、0.008kg/h。外排废气中油烟颗粒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油烟颗粒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II时段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VOCs、臭气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371mg/m3、1.41mg/m3、16(无量纲),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以及**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3中标准要求;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通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排放。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通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7~54.5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7.7~49.6dB(A)之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 1 |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回收站;废熔块、废滤网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墨桶、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回收站;废熔块、废滤网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墨桶、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 1 | ****公司环保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公司建立了环保工作制度,委托检测机构开展了环境监测;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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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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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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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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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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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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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