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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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21

**县年加工20万吨洁净型煤(炭)及生物质型炭项目

**县红台乡陈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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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红台乡陈姚村,建设利用兰炭、生物质炭、无烟煤、固硫剂、助燃剂等为原料,建设年生产13.5万吨民用洁净型煤、4.5万吨生物质型炭、1万吨蜂窝煤及环保烧烤碳生产线;主要建设原料库、加工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楼及环保设施等。该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围挡、覆盖、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原料装卸在封闭的原料库进行,原料库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定时洒水抑尘,同时使用移动式雾炮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破碎、筛分、包装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洗车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定期****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并通过加装减震基座、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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