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厂房二期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05日至 2026年02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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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厂房二期建设 |
| 建设地点 | ******区鳌头镇正鳌路259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厂房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市**区鳌头镇正鳌路259号,主要采用原料清洗、绞碎、熬煮、蒸汽锅炉、过滤、微波干燥、混合、粉碎、加热灭菌、过筛、炒制、调配、酶解、均质、喷雾干燥等工序,年增产复合调味粉400吨、复合调味酱800吨、食品用香精(膏状)480吨、食品用香精(微胶囊)60吨、食品用香精(粉状)190吨、食品用香精(液状)70吨、液态调味料300吨、复合调味油300吨。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原料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一并依托现有项目“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级沉淀”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的较严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