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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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2-05 09:00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涉及我市的整改工作,经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2025年12月底前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六:**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实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

(一)组织实施城市管网排水口摸底调查并开展整治。印发实施《**市城市建成区内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城市建成区44多公里海岸线和56公里河岸线的入河(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并登记排水口236个,涉及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处理厂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水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雨洪排口等,形成《**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技术报告》****生态环境厅。排查的236个排水口中,列入生态环境部门直排口整治系统清单需整治的市政排水口共48个,其中**县15个、**市1个、**区25个、防**7个,截至2025年底,48个市政排水口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我市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市本级、**县和**市**雨污排水管网进行详细普查,并已提交普查成果报告,为实施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其中市本级完成管网排查1048.49公里,发现错混接点1175个,****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需改造的错混接点600个,****政府督促整改的错混接点575个;**县完成管网排查120公里,发现错混接点133个;**市完成管网排查365公里,发现错混接点1920个。

(三)加快推进雨污管网建设和雨污错混接点整改。我市持续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十四五”以来,我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75.25公里,其中市本级164.66公里、**县26.75公里、**市83.84公里,实现了建成区市政道路雨污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雨污管网错混接点整改,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直排口。截至2025年底,我市累计排查发现的管网错混接点322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提高了我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的进水浓度。

(四)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一是我市认真谋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编制《**市“十四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城镇污水处理短板。二是****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二期工程并完成通水试运行,开****处理厂一期设备维修项目,新**镇污水处理规模5.5万吨/日。三****工业园****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扩建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规模由原2万吨/日提升至4万吨/日,能有效承接分流部分的**生活污水处理任务。

(五)强化工业企业排水排查评估与许可管理。我市组织对排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完成全市4个县(市、区****处理厂、排水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39家工业企业调查评估工作,并督促其办理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除停产的企业外已全部办理相关许可。同时严格规范****小区排水许可管理,要求排水户必须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

(六)多方筹措经费,保障污水处理资金。一是2019年以来,市本级共筹措资金约12亿元,****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全部用于**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二是积极向上申请项目建设资金,2022年获自治区乡村**补助资金137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4—2025****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39亿元,用于**区老旧管网改造及基础配套设施,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经整改,截至2025年底,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日,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市本级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20年的27.67%提升到2025年12月份的75.97%,**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20年的37.15%提升至81.68%,**县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8.5%左右。“十四五”期间,我市每年均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圆满完成“十四五”污水处理规划目标。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7日,我****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防****公司、****公司等单位****小组,对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完成情况开展自行验收。****小组成员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目前该问题已通过自治区牵头单****建设厅的核查验收,并于2026年1月22日经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同意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26日前实名反馈,监督电话:07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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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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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六)涉及我市的整改工作,经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2025年12月底前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六:**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实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

(一)组织实施城市管网排水口摸底调查并开展整治。印发实施《**市城市建成区内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城市建成区44多公里海岸线和56公里河岸线的入河(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并登记排水口236个,涉及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处理厂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水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雨洪排口等,形成《**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技术报告》****生态环境厅。排查的236个排水口中,列入生态环境部门直排口整治系统清单需整治的市政排水口共48个,其中**县15个、**市1个、**区25个、防**7个,截至2025年底,48个市政排水口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我市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市本级、**县和**市**雨污排水管网进行详细普查,并已提交普查成果报告,为实施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其中市本级完成管网排查1048.49公里,发现错混接点1175个,****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需改造的错混接点600个,****政府督促整改的错混接点575个;**县完成管网排查120公里,发现错混接点133个;**市完成管网排查365公里,发现错混接点1920个。

(三)加快推进雨污管网建设和雨污错混接点整改。我市持续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十四五”以来,我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75.25公里,其中市本级164.66公里、**县26.75公里、**市83.84公里,实现了建成区市政道路雨污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雨污管网错混接点整改,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直排口。截至2025年底,我市累计排查发现的管网错混接点322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提高了我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的进水浓度。

(四)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一是我市认真谋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编制《**市“十四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城镇污水处理短板。二是****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二期工程并完成通水试运行,开****处理厂一期设备维修项目,新**镇污水处理规模5.5万吨/日。三****工业园****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扩建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规模由原2万吨/日提升至4万吨/日,能有效承接分流部分的**生活污水处理任务。

(五)强化工业企业排水排查评估与许可管理。我市组织对排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完成全市4个县(市、区****处理厂、排水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39家工业企业调查评估工作,并督促其办理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除停产的企业外已全部办理相关许可。同时严格规范****小区排水许可管理,要求排水户必须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

(六)多方筹措经费,保障污水处理资金。一是2019年以来,市本级共筹措资金约12亿元,****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全部用于**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二是积极向上申请项目建设资金,2022年获自治区乡村**补助资金137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4—2025****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39亿元,用于**区老旧管网改造及基础配套设施,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经整改,截至2025年底,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日,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市本级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20年的27.67%提升到2025年12月份的75.97%,**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20年的37.15%提升至81.68%,**县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8.5%左右。“十四五”期间,我市每年均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圆满完成“十四五”污水处理规划目标。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7日,我****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防****公司、****公司等单位****小组,对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完成情况开展自行验收。****小组成员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目前该问题已通过自治区牵头单****建设厅的核查验收,并于2026年1月22日经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同意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26日前实名反馈,监督电话:07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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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5
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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