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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再生**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再生**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阳邑东街村南
建设单位:****(原**英****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钢渣100万吨。本项目年产钢固新材料99.9万吨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涛
联系电话:139****68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