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区重点区域城市照明维护项目(贺龙和海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湘府中路298****政府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新姚北路208号枫景公寓3栋902室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504330.28元; 详见附件:2025年**区重点区域城市照明维护项目(贺龙和海信、**路等)。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人员配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形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27.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按月度进行验收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合同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公司**路支行(****:800********468888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15 —— 2027-03-14 五、服务地点 **市**区贺龙和海信、**路等(具体按采购人要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4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一、技术服务标准规范 1、LED通用型产品符合Q/XMGD01-2006《夜景工程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施工应符合Q/XMGD02-2006《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二、项目标准及服务要求 1、清单中的内容是维护的主要内容,但并不限于清单所示(如附属设施等)。清单中未列明但****社区整体相关联的景观亮化设备、设施都在维护单位的维护、维修、更换任务中。 如维护****社区亮化设备、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亮化效果、和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维护单位负责整体更换。 维护单位主动配合采购人完成景观亮化数字化考核等相关各项检查考核,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实填写巡查台帐、维护台帐等基础资料,并配相应的影像资料。 维护单位所有维护作业人员需购买专业保险,维护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上传影像资料制作安全台帐,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会议。 清单中未列明但****社区整体相关联的景观亮化设备、设施都在维护单位的维护、维修、更换任务中;不以清单中没有列入而向采购人要求额外的费用。 2、主要产品说明 2.1维护单位用于更换的主辅材不得低于原单项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和档次,灯具的技术参数、外型尺寸应与原单项工程所用材料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确保景观亮化效果。并要求对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电器,电缆电线设备有一定的库存,满足及时维护的需要。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到合适灯具时,维护单位需对原灯具进行替代或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2.2服务过程中所用灯具及控制系统可能涉及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一旦此类灯具及控制系统出现故障,维护单位应与该工程灯具及控制系统协商供货(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特殊情况下,在保证安装质量及亮灯效果的前提下,维护单位也可以采用替代产品修复,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达到《**市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和《**区亮化维护项目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以及市、区政府最新亮化管理维护标准和要求。 每月为履约验收期。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返工直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3.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3.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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