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目标地块涉及易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废水产生和排放,且地块生产历史较长,土壤污染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准确判断出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基于保守性原则,并为了初步了解地块内土壤环境背景值,对该地块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本次调查采样土壤检测结果,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和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总氰化物、钴、钒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氨氮、总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pH值、水溶性氟化物和2-甲酚因无评价标准,本次不作合格性评价。
根据地下水采样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污染物浓度水平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限值;可萃取石油烃(C10-C40)、钒、2-甲酚、间/对二甲苯、苯并[a]蒽因无评价标准,本次不作合格性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为****地块,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路用地。根据本次调查采样检测结果,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以按照拟规划用途开发利用。,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路用地。根据本次调查采样检测结果,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以按照拟规划用途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