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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 2026 年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澄清1、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1条规定。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由原来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 更正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 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相关投标事宜,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