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某工程智能化系统采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
某工程智能化系统采购。
某工程智能化系统采购,上限130万元。
| 设备名称 |
核心参数 |
数量 |
| 安防监控系统 |
1.高清网络摄像机,分辨率≥1080P,支持低照度(≤0.01Lux)和红外夜视功能,夜视距离≥30 米; 2.具备智能分析功能(移动侦测、越界报警、区域入侵检测等); 3.支持与门禁系统、消防系统联动,自动切换画面并录像; 4.配套大容量存储设备,支持≥90 天视频存储,支持快速检索、回放与备份 |
14个 |
| 消防系统 |
1.含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具备地址编码功能,报警定位精度≤5米; 2.配置适配坑道环境的自动灭火装置(气体/细水雾灭火系统),响应时间≤30秒; 3.支持与安防监控、门禁、通风系统联动,可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启动排烟设施;4.含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设备,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90 分钟 |
18个 |
| 智能门禁系统 |
1.支持密码、IC/ID卡、指纹/人脸生物识别等多模式认证及组合认证; 2.具备精细化权限管理,可按人员角色、时间段分配通行权限; 3.支持防尾随、反潜回、暴力破坏报警,记录所有出入信息(身份、时间、门点);4.具备应急开门、消防联动开门功能 |
3个 |
| 湿度监测系统 |
1.传感器测量范围:湿度0-100%RH,精度±2%RH; 2.支持实时数据采集与传输,传输方式兼容有线/LoRa/NB-IoT; 3.具备阈值预警功能,可联动除湿设备自动调节; 4.数据支持存储、分析及趋势预测 |
8个 |
| 结构监测系统(裂缝、位移、渗漏水传感器) |
1.裂缝传感器:测量范围 0-5mm,精度 ±0.01mm,与裂缝紧密贴合安装; 2.位移传感器:测量范围0-50mm,精度±0.02mm,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测量方向准确; 3.渗漏水传感器:检测灵敏度≤1mm,与结构表面紧密贴合,抗干扰设计; 4.支持数据实时上传,具备阈值预警及结构健康评估模型 |
8套 |
| 人员管理系统 |
1.支持人员信息建档(基本信息、部门、资质、培训记录等)及维护; 2.采用UWB/RFID定位技术,人员定位精度≤1米,支持实时定位与轨迹追踪; 3.具备区域权限管理、越界预警功能,定位终端支持一键紧急呼救; 4.支持考勤管理与工时统计,自动生成统计报表 |
1 套 |
| 可视化运维系统(大屏) |
1.集成化管理平台,整合所有子系统数据与功能,支持 “一屏观全局”; 2.具备坑道三维可视化场景(内部结构、设备布局、人员位置等); 3.支持数据图表/曲线展示、告警集中管理与联动处置; 4.具备运维流程管理(工单派发、跟踪、反馈)及报表统计功能; 5.大屏显示尺寸≥55英寸,分辨率≥4K,显示响应时间≤8ms |
1套 |
备注:含各子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辅材、施工调试费用及后期运维服务费
三、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3月下旬。
四、商务要求
1.交付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2.交付地点:**省**市**区,完成所有货物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调试并提请招标人验收使用。
3.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六、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9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联系人:王瑶
联系方式:158****5096、0516-****0330
反馈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填写并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标注);或将《意见、建议反馈表》纸质版邮寄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服务要求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书代写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魏现凤:0516-****0312、139****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