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基地现场作业辅助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基地现场作业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市**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中****公司****公司。 服务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位于天****基地场地、库房及码头,随着甲方物资存储、周转及管理任务量的大幅攀升,为确保各仓库作业高效、有序推进,避免因人力不足导致的业务延误或安全风险,需在库房、场地、码头增加辅助人员。甲方作业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库房、作业场地,提供物料加工整理等相关辅助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6年2月-3月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仓储技术服务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现场核查权利。标书代写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2月05日10:00:00)至(2026年02月14日09: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梁振东 电话:022-****2248邮箱liangzhd4@cnooc.****.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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