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固态电池用固态电解质试验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建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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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固态电池用固态电解质试验项目
发布日期:2026-02-05 09:51

2026年2月5****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固态电池用固态电解质试验项目

**省****经济开发区(下涯镇钟潭路111号)

****

****

****集团**农药厂拟利用原有高容量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试验已结束)的试验区域,依托现有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开展实验室LATP、LLZO氧化物固态电解质材料试验。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农药厂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集团****园区****总站处理达标后,最终纳管排入**市****公司。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市****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不排放周边地表水体,因此,企业只要做好清污分流工作,防止污水进入周边水体,则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2)大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和氨气。废气经处理后通过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防治技术为可行技术;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小,企业做好厂区内的废气收集工作,且厂界处无居民住宅、农作物等环境敏感点,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为实验项目,生产装置运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人员工作时间与实验装置运行生产时间一致。本项目实验仅在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通过对本项目噪声影响的预测,各厂界的预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委托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按照本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固废,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0217

传真:****8013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洋溪街道荷映路113****中心2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6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