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环境局拟对****年产6万吨椰子水原料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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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县千岛湖镇环**路377****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万吨椰子水原料设备购置项目 | 淳****园区1号厂房 | ****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8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拟租赁淳****园区1号厂房约18000平方米,建设一条自动化生产线,年产椰子水原料6万吨,包括标准化厂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中心、办公区域等。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处理站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其中废培养基、废紫外灯管、实验室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酸碱包装桶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原料废包装材料、椰壳碎屑废毛废液等、水处理系统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品过滤废渣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