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2-05
| 项目名称 | 汀江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汀州镇、**镇、策武镇、三洲镇、河田镇、濯田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水荣 |
| 联系人 | 谢海鹏 | 联系电话 | 180****90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5412.04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0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三洲镇现有的污水处理规模为450t/d****处理厂及河田镇现有的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t/d****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污水管3.4km管径为(DN300);**生态沟渠6.3km;污染底泥清理43.17万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渣石及土方,应本着因地制宜利用的原则,首先应尽量为工程本身利用,以便减少占地和节约工程费用。对多余部分应由工程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为本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选择合适地点作为弃场,尽量少占地和不占农田,并应注意排洪及防止水土流失。对较大渣石弃物,应覆土植草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工程在距民舍200m 内的区域内,不允许在夜间10:00-次日6:00 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现有的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设置临时的声障墙。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为减少工程施工对农业、土壤的破环,施工作业时,要制定分层取上,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施工制作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坚决制止乱挖乱堆,破坏土壤结构的作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将农业损失和土壤破坏程度控制在最低水平,力争工程竣工后较短的时间内土壤肥力得到恢复。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毁坏的树木和植被,工程施工须尽快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把植被履盖率迅速恢复到原有的水准,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3.施工工程,尤其是挖填方应尽量避开风天、雨季。尽量缩短开挖的施工期,使土石暴露时间缩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毁坏的植被和树木,工程施工须尽快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把植被履盖率迅速恢复到原有的水准,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 | ||
| 承诺:**** 林水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水荣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