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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5
| 项目名称 | **县**头乡桃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头乡桃园村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韩湘红 |
| 联系人 | 韩湘红 | 联系电话 | 132****55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 | 环保投资(万元) | 2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7-1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主要处理乡镇生活污水,主要建有好氧池,二沉池等建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员工生活污水汇同污水处 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沉淀污泥经检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若鉴**果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果为不具有危险特性,则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或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 | ||
| 承诺:**** 韩湘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韩湘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