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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日处理9600****水厂项目(二期工程日处理6400立方米)竣工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再生水厂位置:**省**市**县孙家沟镇牧塔村北约500m处
供水管线位置:**省**市**县孙家沟镇建设内容:****集团****公司到本项目接水口、****煤矿有限公司至本项目接水口,用于供水管线及在原一期工程场地内新增或更换部分设备
竣工时间:2026年1月10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张保恒
联系电话:134****234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