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05
本招标项目**市**县**水、宝塘水河段河道可采区劳务(樟陂可采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县**水、宝塘水河段河道可采区劳务(樟陂可采区)
2.1.2招标编号:****
2.1.3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市**县**水、宝塘水河段河道可采区劳务樟陂可采区,开采量约为25万吨。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 序号 |
物品/服务名称 |
需求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
备注 |
| 1 |
**市**县**水、宝塘水河段河道可采区劳务(樟陂可采区) |
1 |
项 |
细砂12.51元/吨 砾石10.31元/吨 |
含税价 |
2.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5 日起至2026年2 月27 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后获取招标文件(发送后联系项目经理)。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 日11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地址)为:****(**省**市**区董家窑街道贤士一路39****酒店11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标书代写
6.1有关本项目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投标人可参与**市**县**水、宝塘水河段河道可采区劳务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如某一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位,则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的标段中标候选排序,评标委员将在实质性响应评审中否决),**市**县**水、宝塘水河段河道可采区劳务开标顺序按招标控制价由高到低依次开标(庙上采区 1号上岸点口→庙上采区2号上岸点口→樟陂可采区→石庄可采区→樊家岭可采区→许家可采区→**可采区)。标书代写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1****078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137****8786
地址:**省**市**区董家窑街道贤士一路39****酒店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