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傅村二期安置地块位于**市**区杨梅岭区块,宏业路以北,纵一路以东,横三路以南,该地块总占地面积38000m2。2024年10****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根据人员访谈和该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本地块历史为深塘坞村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建设用地主要涉及****公司、金****公司、****工艺品厂、******加工厂、年画生产企业、腻子粉生产企业及生活垃圾临时站点。****公司位于地块内东**,90年代开始生产,2000年停产,东磁公司停产后金****公司开始生产,于2000开始生产,2024年停产。******加工厂、****工艺品厂、年画生产企业位于地块部偏南侧,2002开始生产,年画企业于2021年停产;******加工厂、****工艺品厂于2024年停产。腻子粉生产企业位于地块中部,2005年开始生产,2017年停产拆除。生活垃圾临时站点位于地块**,2014年作为生活垃圾临时转运点使用,现已清理完成。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建筑部分拆除,已无生活垃圾及固废填埋,无污染痕迹,场地内无特殊气味。
地块以东为农田;地块以北为规划横三路,以南为规划宏业路,以西为金义新区深塘坞单元DK-16-01-09(东华街以东)地块。
根据《金义新区(**区)金满湖和深塘坞单元(JD-28-01-16-1#)地块规划条件书》(金自然资规条330********0111号),地块拟出让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二类居住用地(R2)为居住用地(07)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为敏感用地。
**市**区傅村二期安置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本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